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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配不可取 配套不应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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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4
第2版(经济)
专栏:市场随笔

搭配不可取
配套不应少
晓由
不久前,笔者在江苏省射阳人民商场,看到上海日用电炉厂生产的“鹿牌”双层铁皮电炉,式样新,价格也不贵。谁知请售货员拿出插头等配件时,他说:“这家厂只生产炉子,没有配套的插头和电源线,本柜也没有符合厂家要求的插头和电源线出售。”只好按使用须知的要求,先跑了两家商场,分别买了插头和电源线,才返来买电炉。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商业道德,强行“搭配”不可取,但必要的“配套”却是不应少的。这样做,不但消费者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而且有利于商品销售。这点,不知厂家和经销单位考虑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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