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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供销社试行资产抵押租赁承包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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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7
第2版(经济)
专栏:

郑州供销社试行资产抵押租赁承包制
据新华社郑州3月16日电 (记者姬世法)“交了抵押金,连利又连心”。郑州市供销社系统试行资产抵押租赁承包责任制,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明显好转。
郑州市供销社在试行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规定,不论是集体承租还是个人承租,每个职工都必须交纳一定的抵押金,负责人交纳抵押金要高于一般成员,抵押金总数一般不低于企业流动资金30%。
这一办法使承租者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正象不少职工说的:“交了抵押金,连利又连心。”郑州市郊区四个基层社70多个自然门店实行这种办法以后,店店盈利。巩县北山口基层社白河门市部过去一直亏损。今年元月份青年女职工刘惠芳交纳抵押金8000元,经营品种由610种增加到80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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