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湖口街头大雁买卖绝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8
第2版(经济)
专栏:

湖口街头大雁买卖绝迹
本报讯 江西省湖口县大力宣传和贯彻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法规。自去年入冬以来,这个县市场上已看不到买卖大雁等野味的现象。
湖口县每年来过冬的雁群和各种鹤类有十万只左右。往年每年有上万只大雁或其它珍禽死于非命。去年,该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沿湖地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规,明令不准乱捕滥杀,收到了良好效果。沿湖几十名以狩猎为业的农民已改行他业。
(赵敦珩 何盛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