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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人大常委会连日举行联组会议 审议村委会组织条例和企业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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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9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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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人大常委会连日举行联组会议
审议村委会组织条例和企业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16、17、18日连续举行联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作进一步审议。
彭真委员长在今天的联组会议上讲了话。
委员们在审议时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涉及8亿农民,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把村民委员会办好,使8亿农民依法自治,民主管理自己的事情,有利于促进农村建设,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步骤。
在三天的联组会上,委员们着重审议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对厂长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企业决策机构的设置、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有些委员说,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是很重大的改革。为了使这个新的制度能够坚持下去,越搞越好,要创造条件,使厂长能够集中力量抓好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
一些委员在发言中指出,实行厂长负责制主要是解决厂长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面负责的问题。企业内部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采取什么组织形式,法律可以规定一种基本形式,但不好“一刀切”。
许多委员认为,企业法要对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也有的委员认为,党对企业的领导和企业党组织对企业的领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已明确规定,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把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作用改为保证和监督作用。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一定要在企业法中规定。
在联组会上发言的还有:副委员长朱学范、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委员杨克冰、邓家泰、裘维蕃、侯学煜、马万祺、何英、莫文骅、刘靖基、许涤新、周占鳌、杨立功、张秉贵、赵忠尧、武衡、胡绩伟、孙敬文,宋劭文、王甫两位委员作了书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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