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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三年来发案率下降百分之三十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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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19
第4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北京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三年来发案率下降百分之三十七
本报讯 记者何伟、毛磊报道:北京市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3月17日对记者说,通过三年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首都实现了社会治安稳定好转,刑事与治安案件的发案率已明显下降。
这位负责同志透露,自1983年8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与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打击、预防、治理、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已取得显著效果。1983年8月以来41个月的刑事发案总数与“严打”前41个月相比,下降了37.7%,同时治安案件下降了34.6%。
社会治安有所好转还表现在恶性案件减少。三年多来,北京市公安机关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犯罪案件,集中力量,加强侦破,依法打击处理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严打”以来,拦路抢劫和拦路强奸案已下降了51.3%,持刀行凶案件下降了41.5%,流氓集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欺行霸市的现象已明显减少。去年国庆节的前后三天中,大约有430多万人先后来到天安门广场观光赏花,不仅未发生任何刑事、治安案件,甚至十万盆鲜花亦无一丢失损坏。
北京市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还介绍,通过“严打”斗争,首都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斗争的积极性普遍有所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大力推进,增加了预防犯罪的能力,有效地遏制了一部分恶性案件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严打”的三年多来,各级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检举犯罪线索4万多件,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7391人。在国家法律、政策的感召下,一大批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据了解,1985年下半年至去年上半年北京市重大盗窃案、诈骗案有所上升。有关人士认为,这类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犯罪,是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商品经济大发展,人、财、物大流动,诱发犯罪的因素增加了,这是侵犯财产案件上升的客观原因。去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安机关适应形势发展,对盗窃、诈骗犯罪活动集中进行打击,使下半年的发案数比上半年下降了17%。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有效地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首都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有效地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感;同时,加强了公安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安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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