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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平原地区的林木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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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探讨与研究

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平原地区的林木资源
编者按: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平原地区的林木资源,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建议。依照聂昭金同志的调查研究,这一做法既可利国、又可利民,既顾及当前、又放眼未来,既能增产、又能节约,一举数得,好处实在很多。这一做法是否果真有这样的效益,能否尽早采用,希望有关方面作些研究,并及早作出决断。
我国森林资源日趋减少,已引起各方面的关注。我认为,目前除了要搞好林区林木更新和建设速生丰产林外,还应在开发利用我国平原地区林木资源上做文章。下面以我省为例,谈谈这个问题。
建国后,我省经济建设所需木材全靠东北和南方林区供应。年供应量由建国初期的20多万立方米,增加到“六五”期间的160多万立方米,实际消费量大约还要高出这一数目的40%。我省有许多单位经销木材,但只经销东北和南方木材,对省内林木却无人问津。由于大量国家调拨木材进入市场,使省产木材价格下降。如临沂地区的速生丰产杨木,前几年每立方米300至330元,近两年降到250元以下,使这一地区速生丰产林发展速度放慢。
目前,我省的林木资源已有4900多万立方米,年生长率8.02%。其中榆、柳、刺槐等木材完全可以替代国拨坑木材使用。毛白杨、桐木等可以和国拨家具材、建筑材搭配使用。楸叶桐和楸木是高档家具材,在国际市场上也颇负盛名。
据调查,我省培育林木的收益高于其它主要农作物。只要搞好经营,使培育林木有利可图,木材就会越采越多。如果我省能有计划地开发利用本地林木资源,把当地木材和国拨木材搭配使用,逐步增加省产木材在木材总消费量中的份额,这就有两个好处:一是减少重点林区过量采伐和运输的压力:二是增加农民收益。以我省为例,每增加10万立方米省产木材,农民可增收2000万元,节约运杂费500万元。这样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不言而喻。我认为以上分析在不少省市也是适用的。为此建议:
一、经营国拨统配木材和开发当地林木资源,统一由林业部门管理,以便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二、收购本地木材时,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可以签订合同,预付定金,搞定向培育,以促进木材的批量生产。国家在资金上对这种经营要给予支持。随着经营的好转,可以把经营中的大部分利润返还给林农用于发展营林生产。
三、实行这种办法的省、市、区,国家在一定时期对他们的统配木材指标和供应量不能减少,并按自产木材数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这就能促进少林区的木材生产,加快木材供应格局的改变。
山东省林业厅 聂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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