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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海”中的奇闻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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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记者来信

“会海”中的奇闻怪事
最近,记者在采访一些会议时,发现和听到许多“会海”中的奇闻怪事。原来“会海”膨胀还有一个“秘密”:许多会议的召开者不但不花钱,还可从会议中赚取钱和物。这其中的一个诀窍是收取会务费和多收住宿费。
在莆田市,来自安徽某工厂的一位供销科长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前不久,上海一家仪器厂别出心裁,召开一次“上海报到,黄山开会,深圳结束”的新产品鉴定会。这样的会议请帖当然颇具吸引力。可是,待代表报到时,每人要缴500元会务费。此外,食宿自理,因有发票可以带回去报销,所以大家也就不计较了。500元旅费自然是用不完的。会议组织者便“慷慨”地向每位与会者馈赠一份厚礼——“傻瓜”照相机。当然,会议组织者也享受“同等待遇”,照玩照捞不误。
今年2月,记者在漳州参加一个订货会时发现,会议主办者给每位代表三张发票:50元的会务费,10元的会议交通费,还有一张是比招待所房间原价高出一倍多的住宿费。一些代表对此议论纷纷。他们对前两张发票倒没意见,就这最后一张每天高达39元的住宿费(招待所房间原价应为18元),回去在报销上怕碰到麻烦。重庆的一位购销员去和服务台论理。服务员告诉他,这是会议主办单位和招待所商定,招待所每天照样收18元,其余部分由会议拿去作开支,诸如每天伙食可以吃到12元,房间还有水果、茶叶招待,会议结束举行宴会,走时还可带一份丰厚的礼品等等。这位重庆购销员大为不满地对记者说:六天会议他就要多付出186元,说好听些是搞摊派,说不好听简直是敲诈啊。
这位重庆购销员可能把话说重了,但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这种名利双收的会议越多,各种各样的会也就越开越烈。对此,一些经常泡“会海”的人建议,有关部门应作规定“谁开会谁出钱”。那么,这类用不正当手段召开的会议,就开不起来,即使开起来也不可能那样奢华和摆阔了。
新华社记者 林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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