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阅读
  • 0回复

另一种化公为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另一种化公为私
石角
前几年,报刊曾对“吃床铺”之风进行过批评。所谓“吃床铺”,是指某些招待所或旅店,提高住宿费,把多收的钱用于“改善伙食”,以此来招徕顾客。据说,此举很有效,因为住宿费可以报销,花的是公家钱。
如今,“吃床铺”对有的人来说,已经不过瘾了,于是便又花样翻新。例如,上海一家仪器厂召开新产品鉴定会,“上海报到,黄山开会,深圳结束”,每人交500元的会务费,食宿自理(当然可以报销)。会后,每个与会者得到一份厚礼——傻瓜照相机。新产品鉴定会的组织者,享受同等待遇,照玩照捞两不误。
不管这些人的花样如何翻新,但有一点是变不了的,那就是:浪费公家钱,个人得好处。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呢?说化公为私,恐怕不会为过!
这种化公为私,表面上看来是合法的,因不管是会议的组织者还是与会者,都不是为了个人。但是,深究一下,为什么如此组织会议呢?为什么被这种会议的开法所吸引呢?难道不是为了从中得到个人一点好处吗?为了个人得点好处,损害国家或集体的利益,难道是允许的吗?!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指出,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吃床铺”、“吃捞会务费”之类的歪风邪气,不能不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