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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市民住房难 推动住宅商品化 各地工商银行试办房地产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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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3
第2版(经济)
专栏:

缓解市民住房难 推动住宅商品化
各地工商银行试办房地产业务
本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商银行试办房地产开发和信贷业务。这项业务的经营范围从商品住宅扩大到仓库、商场等商业性用房,为缓解城市居民住房困难,增加商业服务网点,推动住宅商品化作出了贡献。
近几年,国家每年投入住宅建设资金达200多亿元,占国家基建费用的21%,城市房屋维修,还要补贴20多亿元,财政负担越来越重。另一方面,不少居民或中小企业,手持货币到处托人购买住宅却难以买到;而一些建筑部门又缺少足够的资金建造房屋。面对这一情况,上海、重庆、广州、中山、南京等市的工商银行利用自身与企业联系密切、信誉好、有资金实力等优势,从1984年起,陆续试办和恢复了房地产业务。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实行补偿贸易,确保建筑材料供给。上海市工商银行在开展经营房地产业务中,先后与金属材料公司,水泥厂等企业签订补偿贸易协议,由银行提供优惠贷款,企业提供建筑材料,从而每年可获得一定数量的钢材、水泥等,初步解决了建材不足的困难。
——试办存贷结合的住房储蓄。广东省中山市工商银行对于需要建房并在银行存款的单位或居民,给予优惠贷款。到去年年底,已建成并出售270套商品住宅、36个商业网点,和一个面积达1400平方米的仓库和一栋31000平方米的医疗大楼。
——预收房款,广泛筹集资金。广州市工商银行和广州建筑总公司合作组建的银建商品房经营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方面筹集建房资金,其主要渠道是制定优惠措施,预售住宅,收取房款。二月下旬的三天时间内,这家公司就收到130套住房的定购付款。
——购置土地。哈尔滨市工商银行以经营形式购置土地,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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