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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县以上党政机关办事效率 湖南全省减少四千多超编人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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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提高县以上党政机关办事效率
湖南全省减少四千多超编人员
本报讯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把解决县以上党政机关人员超编问题当作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开支,促进四化建设的大事来抓。
据湖南省编制委员会统计,去年,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减少超编人员4702人,占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原超编人员总数的33.8%,全省138个地、州、市、县和市辖区中,已有64个减少超编人员;全省不超编的县有40个,占县总数的48.7%。扭转了近几年来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以每年增加约5000人的速度递增的被动局面,县以上党政机关人数第一次出现了减少的趋势。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把解决县以上党政机关人员超编问题当作克服官僚主义,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控制行政经费增长,促进四化建设的大事来抓。把安置县以上党政机关的超编人员和加强力量薄弱的部门、地方的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教师归队、选调中青年干部到乡镇任职、抽调机关人员充实司法、监督等部门,清理1983年以来从企事业单位进机关的人员,清退以工代干人员,清退长期雇请的集体工、临时工和动员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等措施,安置超编人员,既消了机关的“肿”,又加强和促进了其它方面的工作。据统计,去年,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共有11996人离开机关岗位。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编制,防止此“消”彼“肿”,巩固机关“消肿”成果。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必须经各级编委批准。干部的调动,必须在编内进行;缺编单位进入在同级机关超编单位选调,平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或经编制部门同意,“多出少进”;对带薪学习两年以上的非在职人员,学习期满而原单位超编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
(吴兴华 胡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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