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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农田的案件应由谁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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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乱占农田的案件应由谁起诉?
编辑同志:
土地管理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如果有人未经批准乱占农田,按理就应当受到法律追究。但是,法院遵循的是“起诉了才受理”的原则,我不清楚这类案件应由谁起诉?     广西昭平县北陀乡 邱祖耀邱祖耀同志: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土地管理法对乡(镇)村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手续和惩治非法占用土地的办法。主要有: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它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村企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还对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作了规定。
凡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乡(镇)村企业、农村居民、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有的要赔偿损失,有的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案件,不管侵占者所占用的土地是集体使用的,还是集体承包给他人使用的,都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对这种侵权行为,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为了慎重处理此类案件,除对农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先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给以行政处罚外,对其他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均应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法律顾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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