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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的社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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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5
第8版(副刊)
专栏:文化采风录

绍兴的社戏
王伟民
社戏是绍兴农村文化娱乐生活的主要形式。鲁迅在小说《社戏》中,尽情地抒发了孩提时看社戏那种极其欢乐的感受。并且在《阿Q正传》、《五猖会》、《我的第一个师父》等作品中屡屡提及它。
很久以前,散落在绍兴水乡的许多村落,以宗族为单位,结成了“社”。每年春秋两季都要祭祀“社神”(土地神),演戏是为了酬神祈福,所以叫“社戏”。到了明末,由于浙江东南沿海屡遇倭寇袭扰,乡里民众聚起反抗,不少人为之牺牲。这时的社戏演出,其目的是为鼓励民众奋起抗倭,悼念阵亡将士英灵。
旧时的社戏一般在庙台或农村临时搭建的草台上演出。庙台有两种,一种是建筑在庙大殿前面的广阔院子里;另一种是建筑在庙门口的水上舞台,称“水台”。每每演出,台上金戈杀伐,锣鼓喧天,台下挤满了戴乌毡帽的看客,许多人则是摇着小划船、乌篷船来看戏,近台河里一片乌黑,全是看戏人家的船篷。
社戏的剧目是有规定的,一般分为“彩头戏”、“突头戏”和“大戏”三部分。“彩头戏”主要是祝恭喜发财、吉祥如意。“突头戏”又名“骨子戏”、“肉子戏”,指在“唱、做、念、打”各方面都有硬功夫的戏,以及在剧本上、表演上情节曲折、表现细腻,有骨有肉、艺术性较高的戏。“大戏”即
“正戏”,一般都在傍晚开演,通常以家庭戏为主,如《龙凤锁》、《五美图》、《玉蜻蜓》等。在鲁迅所处的年代,社戏演的是富有农民艺术特色的“绍兴大班”,即现在的绍剧,演出内容十分丰富,往往有文有武,很讨观众喜欢。为此,鲁迅借日本的一位作家之口说:中国戏是大敲、大叫、大跳,使看客头昏脑眩,很不适于剧场,但若在野外散漫的所在,远远的看起来,也自有它的风致。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双百”方针指引下,社戏以崭新的面目呈现在绍剧舞台。而今,社戏已遍及绍兴的街巷乡村,除绍剧外,还演出越剧、歌舞等,古老的社戏绽出了更加绚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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