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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钠中毒是可以避免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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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7
第5版(政文·体育)
专栏:卫生常识

亚硝酸钠中毒是可以避免的
北京医科大学教授 宋圃菊
进京民工2月28日发生49人误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不到半月内,又发生了第二次中毒事件。一位19岁的小伙子刚来首都一天,连天安门都还没去,就离开了美好的人间!
亚硝酸钠为白色,易溶于水,无臭,无明显异味,外观极易与食盐、碱面、小苏打、淀粉、滑石粉等混淆,易误食而引起中毒。北京还曾发生过把亚硝酸盐当做柠檬酸配制清凉饮料而中毒的事件。除亚硝酸钠外,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氟化钠、氯化钡、醋酸铅、氯化铅等多种化合物也都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溶于水,无明显异味,易误食而中毒,有的毒性比亚硝酸钠还大。生产上述毒品的厂家应该将产品加上指示色,如染成红色或混入红色;包装上应标上“有毒”字样,绘上“骷髅”图形。
对砒霜、亚硝酸钠等,必须指定责任心强的人专管。存放这些毒品的库房内不得保存食品。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应严格与食品分开,防止污染或误食。盛装过上述毒品的容器、接触过毒品的用具不得盛装任何食品。
食堂管理员、炊事员必须特别注意,不要将一些无明显标志、不知其来源的白色粉末或白色结晶,当做食盐、碱面、小苏打、淀粉、明矾等食用。
卫生部1981年12月发出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中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及中毒单位主管负责人,有责任在中毒发生后,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站报告,必要时应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防疫站接到报告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医院也应对剧毒药品加强管理。某院实习护士值班,把壁橱中已存放十几年的亚硝酸钠当成葡萄糖,给3名刚出生的婴儿喂了“糖水”,4至6小时内,3名婴儿相继死亡。如果加强预防工作,类似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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