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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作出规定 重奖成绩卓著经营者 奖金不再从企业列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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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28
第3版(要闻·经济)
专栏:

石家庄市作出规定
重奖成绩卓著经营者
奖金不再从企业列支
经营者不忍拿不敢拿的矛盾得到解决
本报讯 今年,石家庄市作出了一条规定:对每年年终和任期届满而任期目标完成得好的经营者给予一次性重奖,其奖金来源,从主管机关或市财政局的集中留利中列支,不再从企业中列支。
过去,这个市一些部门对在生产经营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经营者给予年终一次性重奖时,奖金是从企业的奖金总额中列支,这样,在奖励兑现时往往出现“三不”现象:一是由于企业留利中的奖金总额有限,经营者多拿了,职工奖金就会相应减少,使一些经营者不忍心拿;二是有的经营者怕拿了这笔奖金职工有意见,造成领导与职工的对立而不敢拿;三是部分职工怕自己的奖金减少而不愿让经营者拿奖金。这样就造成虽然上级强调维护经营者利益,但实际上经营者们却不敢拿,或不敢全部拿奖金。这次,中共石家庄市委工交部、财贸部、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等五个部门对经营者奖金来源作了明确规定,使上述矛盾得到了解决,维护了经营者以及职工的双方利益。
(张志欣 吴宝河 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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