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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财粮科不该给教员拨发坏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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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1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长治县财粮科不该给教员拨发坏米编辑同志:
我们在九月间接到长治县教育工会关于长治县财粮科给三、六两区教员拨发烂米的调查报告。事情的经过如下:八月十日,长治县财粮科一次拨发了七、八月份教员工资米,其中三、六两区所领的三万二千余斤米,全是坏米。两区教师推选申维成代表全区教师,与县财粮科交涉,但该科刘副科长说:“省里规定教员领地方粮,地方粮就是这种米,不能调换;如果现在不来领取,再搁两个月米烂透了也是你们的。要是在十二月不领,就要冻结。”教师们因为两个月没有领米,生活困难,只得将坏米领回。可是小米因霉烂得太厉害,既不能吃,也不好卖,教师们为此非常苦恼。如东和第三完全小学学生就不愿和教师一起搭伙;看寺村中心学校校长杨志宏同志背上米去合作社还账时,也被拒绝了。他背到别的村去卖了几次,也没卖掉。教师们因为要背上坏米东糶西卖,影响了教学工作。关于这个问题,该县教育工会曾再三向财粮科、文教科提出意见,但终未得到合理解决。
此外,最近在安邑、夏县、崞县、忻县等十余县,亦不断发生给教员拨发坏米的现象。
中国教育工会山西省委员会
编者按:长治县财粮科给小学教员拨发烂米的作法是错误的;应该迅速设法补救,以保证人民教师的生活;并应在报上作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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