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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己“过不去”的人们——新余站货装车间党支部以严治路二三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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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3-30
第4版(政文·体育)
专栏:党的生活

和自己“过不去”的人们
——新余站货装车间党支部以严治路二三事
南昌铁路分局新余站货装车间党支部,带领全体职工以严治路,用令人信服的行动被评为江西省省直机关“争先创优”先进党支部。
去年10月的一天,个体户史某从石家庄运来一批货,到新余后车间复秤发现每件少收10公斤运费。按规定,应补收运费320元,但因经办人不熟悉规章,按三倍收了960元。事后不少人认为多收就算了,反正是国家所得,再说货主也不知道,主动去退款不是上门亮丑么?党支部书记王美英认为:“该收的一分不能少,多收的一分不能要。有错就改,才能取得货主的谅解和支持。”他说服了大家,党支部派人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了还蒙在鼓里的货主,退回多收的640元,并向他道了歉。
去年8月12日,正在巡视货场的车间主任、共产党员刘乐园等人发现头一天晚上刚卸了车的股道上,散落着十几个荔枝壳。他立即和支部负责人碰了头,召集卸车的人力一班开会,重申有关规定,让吃了荔枝的同志主动“对号入座”。有人嘀咕:堆成山的荔枝,一人尝个把算得了什么?货主又不知道,何苦小题大做?支部和车间负责人却没有半点通融余地:制度不是写给人家看的,而是让我们自己执行的。最后,10个装卸员低头承认了错误,每人被罚款5元。
今年春节刚过,车间又做出新决定,挂牌作业,货主可选择自己信得过的班组;不按规定装卸,货主有权终止作业,全车不给装卸费;有权在“装卸质量鉴定书”上签意见;有权参加最佳货运员装卸员的评比。消息传出,主动为货主着想,深受货主好评。
(周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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