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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立志献身的女博士——访法国法学国家博士获得者黄丹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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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1
第6版(国际)
专栏:法国通讯

一位立志献身的女博士
——访法国法学国家博士获得者黄丹涵
魏玉琴
黄丹涵是建国后我国留法社会科学学生中第一个国家博士学位的获得者。她中等身材,圆脸,一头卷曲的短发,两目炯炯有神,带着笑意。这个满口北京话的广东人,显得干练、谦虚。谈起她国内的韩德培教授和法国导师时滔滔不绝,而谈起她自己,只是三言两语一带而过。
立志——学为国家
3月14日是黄丹涵一生难忘的日子。在她就读的斯特拉斯堡法律与政治科学院(简称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法学院)的一间教室中,当校长、答辩主任雅盖、前校长比绍夫等五位身着法国红色法官服的教授在评审答辩委员会席就座时,面对评审团,背对20多名听众,她为一股庄严神圣的气氛所感染。五年之功,在此一举,她显得镇定自信。论文答辩长达三小时,评审团最后一致以“优秀”的最高评语通过了她的答辩。她用三年多时间,取得了一般人需要用五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得到的国家博士文凭。
黄丹涵是共和国的同龄人、“文革”前的高中毕业生。她插过队、上过干校、当过教员,之后又上了大学。1982年她被录取为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后,赴法攻读学位。
她的论文题是《关于西方国际投资法的研究——法国法与美国法之比较》。法学的天地是极其广阔的,可研究的题目也有许多。但她想,“我不是光为了拿学位来的,所学的应对国家有用”。她选择了这个对西方两大主要法系在国际投资领域中的发展、特点及趋势进行宏观与微观探讨的难题。因为她想这或许对我国了解西方国际投资法、促进建立世界国际经济新秩序有用。她的导师指出,这个“题目本身的工作十分艰巨”,但确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国家博士文凭在法国是一个谋求良好职业的凭证,但是她没朝这方面想过。荷兰有关部门愿意为她提供奖学金继续从事研究,她也不考虑。她说:“我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的享受者,没有武汉大学的推荐,国家的选派,我不可能有出国学习的机会。我应和任何一名学生一样,毕业了就立即回国从事工作。”她的法国导师比绍夫、雅盖在她论文答辩后一再说:“你应感到骄傲和自豪!”“中国政府的钱在你身上没有白花!”在论文答辩前就已订好回国机票的她满怀深情地说:“我虽年近40,但现在开始为祖国作点工作还来得及。”
苦读——书海遨游
只要看看她那4寸厚、重4公斤的论文,就不难想象她研读了多少法、美、中文书籍。留法3年多,她在书海中遨游。她的困难在苦读中克服,她也从奋进中体验到最大的欢乐。导师称她为
“不寻常的女性”。
她是第一个到该地学习的中国人。她遇到的困难,不仅在于西方法学流派、法律概念、思维方式、写作风格与我国不同,还在于她法语仅学4个月,听不懂,看得慢,自学的法律知识不系统。她决心“背水一战”,“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头半年,她是靠一遍遍放听课堂录音来消化五门基础课的,她用自己的符号记笔记,去听各年级的法律课。她口语尚不熟练的,但口试时竟把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考官甚至疑心桌下有书;她带病参加笔试,5小时的笔试中她连吐3次。就这样,她用一年时间就拿到了“深入学习文凭”,取得了注册攻读法国国家博士学位的资格。
为了一门心思做学问,她选择了“男性免进”的宿舍住下,过了一年多的修道院式的生活。眼看花了,站在窗前望着天井想问题;人读倦了,抬头看看亲人书赠的“学好本领返家园”的诗句,顿感力量倍增。她利用两年的暑假到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暑期法律培训班去听世界知名法学教授的讲座,听课之余,手拿面包钻进海牙和平宫图书馆,博士论文的部分章节就是在那里写成的。
黄丹涵节省出生活费,购买了一部能进行文字处理、印制的计算机,她的丈夫也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她在计算机上操作,她的论文提前四个月完成。导师称赞她“在攻读法学的同时,又获得了一门计算机的知识。”
启程回国前,黄丹涵谈了对未来的想法:“取得学位只是打下了从事法学工作的基础,一切还刚刚开始。”她有许多打算:把国际法学新动态介绍给我国,也把我国法学界的新情况介绍到国外去。应法国《国际私法评论》杂志社之请,她翻译了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章节;她已初步掌握的英、法两种语言还需巩固,有余力的话,还想学点第三外语……
说到这里,她转过头去,深情地望着坐在身边的丈夫,说:“当然,我们还要安个家,过美满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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