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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夫在内蒙古代表团联组会上说 要进一步贯彻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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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2
第2版(要闻)
专栏:

乌兰夫在内蒙古代表团联组会上说
要进一步贯彻好民族区域自治法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记者武新文、姜在忠)国家副主席乌兰夫今天上午在参加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联组会议时,就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发表了意见。
他说,赵紫阳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讲了一段民族问题,强调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发展,加强对民族地区的帮助和支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这体现了我们国家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他说,在当前的改革中,新旧体制交替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解决。但是,全国性的改革,需要考虑到占全国面积一半以上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情况,要允许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发展建设所需要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乌兰夫在谈到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将庆祝成立40周年时说,内蒙古过去比较落后,经过40年的建设,主要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发展了生产力,一是发展了文化教育,还有就是培养了一批干部。
他说,民族区域自治法已颁布三年了,目前全国有5个自治区、30多个自治州、90多个自治县。希望这次大会以后,全国各地都要进一步好好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
乌兰夫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法在中国是个新生事物,有些地方还不够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要逐步完善。他说,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有少数民族地区的解放,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要懂得这个道理。如何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真正贯彻下去,一是要民族平等,一是要发展生产力,改变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
乌兰夫非常关心牧区的畜牧业发展。他说,牧区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发展畜牧业,千条万条,发展牲畜是第一条。衡量牧区改革成绩的唯一标准,就是看牲畜和皮毛增加了没有,没有增加,改革就是一句空话。他说,内蒙古有13亿亩草原,发展畜牧业有很大潜力,这也是内蒙古的优势。他希望内蒙古的干部、群众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牲畜、皮毛取之不尽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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