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3
第1版(要闻)
专栏:

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
吴学谦作关于中葡两国政府澳门问题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
彭冲陈丕显分别作村委会组织条例草案说明和常委会工作报告
审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大会,听取国务院关于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受国务院委托在会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并就有关问题作了说明。他在报告中阐述了澳门问题的由来和我国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介绍了中葡谈判经过并就有关协议的几个问题作了说明。
吴学谦说,我国解决澳门问题的基本方针是:(一)一定要在本世纪末,即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并恢复行使主权;(二)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澳门的稳定和发展;(三)恢复行使主权后,在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他指出,我国对澳门的基本政策是实事求是和合情合理的,也是符合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吴学谦说,中葡两国关于解决澳门问题的谈判,自始至终是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都本着以大局为重和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认真和耐心的谈判,达成了圆满的协议。
吴学谦指出,香港和澳门问题相继圆满解决,将对早日结束台湾与大陆的分离局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起积极的促进作用,澳门问题的圆满解决,有利于保持澳门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为中葡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在各个领域中的友好合作关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吴学谦建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签署后予以审议和决定批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冲,在今天的大会上作了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他说,在农村设立村民委员会,由村民按照民主原则组织起来实行自治,是宪法规定的我们国家完善基层组织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
彭冲说,村民委员会是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对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按照民主的原则,由群众当家作主,自己管理自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把村民委员会搞好了,必将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彭冲在对草案的主要内容和问题作了说明之后提出,鉴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是很重要的基本法律,建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今天的大会,宣读了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请代表们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丕显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今天的大会报告了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
陈丕显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赋予的职权,制定了一些重要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加强了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工作监督,同时根据彭真委员长的意见,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以及人大干部学习法律等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改进和加强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并为今后做好人大工作进一步打下基础。
陈丕显从认真审议法律草案,严肃制定法律;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的工作报告和议案;改进和完善选举制度,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安排代表和委员视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开展同各国议会的交往和联系;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等方面,详细报告了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他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工作中还有不少缺点和问题,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地改进和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今天的大会执行主席是耿飚、陈丕显、彭冲、阿沛·阿旺晋美、荣毅仁、马青年、韦纯束、阮泊生、李振、何郝炬、张正德、胡立教、韩培信、薛驹。(附图片)
出席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的代表在认真听取大会报告。
本报记者 沈进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