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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四月十二日开始实行夏时制 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分别发表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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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3
第1版(要闻)
专栏:

就四月十二日开始实行夏时制
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分别发表公告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铁道部关于1987年夏时制期间旅客列车运行时刻的公告
全国铁路实行1987年夏时制,从4月12日(星期日)开始,至9月13日(星期日)结束。在此期间,旅客列车仍按全国铁路旅客列车时刻表上的时刻运行。但在“北京时间”与“北京夏令时”相互转换时,铁路将对旅客列车运行时刻作相应调整,即在4月12日和9月13日以后的三至五天内,有部分旅客列车晚点或早点运行,请广大旅客注意当地车站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交通部关于1987年夏时制期间水运、公路客运时刻的公告
1987年4月12日凌晨2时至9月13日凌晨2时实行夏时制期间,全国内海、沿海、公路现行的客运时刻表不变。个别地区需做正常调整时,提前向社会公告。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中国民航局关于1987年夏时制期间航空班机起飞到达时刻的公告
1987年在全国实行夏时制期间(4月12日凌晨2时至9月13日凌晨2时),中国民航及外国航空公司的航班在中国境内的起飞、到达时刻,均按中国民航1987年夏、秋季班期时刻表的时刻增加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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