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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统计法》唯实不唯“上” 禹县统计局抵制原县委书记虚报浮夸受称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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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4
第3版(要闻·经济)
专栏:

执行《统计法》唯实不唯“上”
禹县统计局抵制原县委书记虚报浮夸受称赞
本报讯 河南省禹县统计局认真执行《统计法》,坚决抵制原县委书记贾海旺虚报成绩搞浮夸的错误做法,维护了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称赞。贾海旺已因贪图名利,搞浮夸,以权谋私等问题,受到撤销职务处分(详见本报1986年11月8日第一版登载的消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禹县经济发展较快。在成绩面前,贾海旺头脑发热,为显示自己,他竟不顾事实,在全县1984年工农业总产值尚未统计出来之前,即吹嘘当年可以提前实现工农业总产值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使禹县成为全省第一个翻番县。1984年10月,禹县统计局根据全县1至9月份工农业生产完成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办法对全年进行了预测分析,明确指出,“翻番有困难”。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工农业生产发展座谈会”上,统计局副局长徐富安还对此作了详细说明。
贾海旺指责徐富安的发言是犯“职业病”,否定统计局的正确分析。1985年元旦刚过,贾海旺为落实“翻番”数字,先后三次派人向统计局施加压力。贾还连续两次单独召见统计局负责同志,采取劝说诱导的方法,要求统计局按他定的口径申报统计数字,受到统计局的抵制。
元月中旬,贾海旺又接连三次主持召开各乡镇领导及统计员参加的工农业总产值汇报会,批评统计局“没有开拓精神”,动员各乡镇领导拍脑袋,估数字,编造了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5亿元的虚假汇总表。在强大的压力面前,统计局没有人云亦云。他们在对各乡镇年报反复核实后,发现有的乡红薯粉条数量超过了红薯产量;有九个乡林业产值成倍地虚报,有9个乡虚报数字比实际产值高出7倍。因此,县统计局拒绝在汇总表上签字。此后,县统计局又将贾海旺定调子,作夸大成绩的年报,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向地区统计局作了反映。他们按照统计法规,克服贾海旺直接插手造成的种种困难,于1985年2月10日完成了1984年年报统计,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际完成5.9644亿元。并将统计公报向全县公布,揭露了贾海旺虚报成绩的错误事实。(张龙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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