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国家经委明令各地 严禁用工业酒精配制酒类饮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4
第3版(要闻·经济)
专栏:

国家经委明令各地
严禁用工业酒精配制酒类饮料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国家经委最近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加强酒类饮料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和监督,严禁用工业酒精配制各种酒类饮料。
据悉,去年10月以来,在苏州和常熟两市先后发生群众饮用江苏省吴县花果酒厂生产的用工业酒精配制的白酒、黄酒后中毒的事件,造成了11人死亡,7人双目失明,16人的健康程度不同地受到损害的严重后果。目前,中毒事件的责任者、吴县花果酒厂厂长沈亦文等6人已被依法逮捕。
国家经委的通报指出,近年来,饮用工业酒精配制的酒而造成人身伤亡的事件屡有发生,屡禁不止,对此,再也不能看作是简单的“产品质量事故”了,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投毒害人致死的行为。对已发生的事件要大张旗鼓地处理,对责任者要依法严惩,决不能姑息纵容。
通报要求各地制订一些具体规定和办法,每年都要检查几次,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