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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犯郝连春因全部退赃 黑龙江高级法院改判死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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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4
第4版(政文·体育)
专栏:

贪污犯郝连春因全部退赃
黑龙江高级法院改判死缓
新华社哈尔滨4月2日电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原地方工业供销总公司经理郝连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3.2万多元,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由于郝连春在案发后退回了全部赃款,最近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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