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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彩电中途丢失 有关单位竟不赔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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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服务工作面面观

托运彩电中途丢失
有关单位竟不赔偿
魏玉卓同志于去年一月从广东调来我部时,在托运途中丢失了一台彩色电视机。一年多来,魏玉卓去山东张店火车站查询过二十多次,我部也派人去过五次,但至今未得解决。
我部了解丢失的原因是,有关铁路部门将这台电视机错运到北京火车站。但北京火车站行李房有关人员采取不理睬的态度,一推再推,拒不赔偿。张店火车站对此也没有办法。
我部只得去信向铁道部客运管理处反映,这个处让张店火车站先垫支赔偿款,张店火车站领导人认为,上级领导人没有签字,不能垫支赔款。这样推来推去,使魏玉卓同志为此事来回奔波,还耗费了数百元食宿费用。希望铁道部门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山东利津县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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