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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草原骏马奋蹄腾飞——内蒙古代表团讨论侧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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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8
第2版(要闻)
专栏:

让草原骏马奋蹄腾飞
——内蒙古代表团讨论侧记
本报记者 傲腾 杨振武
“现在的内蒙古草原就象一匹恢复了元气、解开了羁绊的骏马。这次赵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专门讲了民族问题,强调要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真是快马又加鞭,草原骏马可以奋蹄驰骋了。”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图巴根的这番话,形象地道出了内蒙古面临的好形势。
连日来,内蒙古代表团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围绕着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发挥草原优势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他们谈到,内蒙古草场广阔,发展畜牧业得天独厚。近几年全区大念“草木经”,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草原呈现出勃勃生机。
“要使草原骏马奋蹄驰骋,关键是要加强草原的基础建设。”人大代表、乌盟察右后旗旗委副书记旭仁花说,现在畜牧业生产的基础建设较差,还不能摆脱对大自然的依赖。扭转这种局面,就不能对草原只取不予,而应该增加对牧业生产的投入。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牧民对生产的投资逐年增加,目前很多牧民把年收入的60%用于草场建设和品种改良。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一情况,制订一些适当优惠的政策予以扶持。从长远看,这是十分必要的。
“当然,发展畜牧业,还需要有科学技术的保驾。”旭仁花告诉记者,这几年察右后旗抓科技普及,在各苏木(乡)建立了科技综合服务站,帮助牧民建草库伦和牲畜改良,很受牧民们的欢迎。现在的问题是牧区科技人才很缺,盼着科技人员多下来。
在分组审议中,很多代表谈到,国家制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草原法,体现了对民族地区的关心。但是由于在实施中有些地方和部门不够重视,影响了这些法律条文的贯彻执行。来自锡林郭勒草原的牧民代表宝日珠拉吉嘎说,这几年到草原施工的单位越来越多,对草原毁坏很大,好象草原法对他们不起作用。陶克套代表提出,应该在全国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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