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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贯彻不到的地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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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婚姻法贯彻不到的地方
前些时,我在本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团头乡参加整党,发现这里农村青年的婚姻状况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早婚的多。20岁以前结婚的占90%以上。最早的15岁就结婚了,16岁“坐月子”的已非个别现象。十七八岁结婚的十分普遍。不领“结婚证”的多。全乡自1982年至1986年到乡政府领取“结婚证”的青年仅38对,不到结婚人数的5%。有的青年说,因为是早婚,领结婚证既害羞,又怕领不到,所以干脆不领。这样就出现法定婚姻少,事实婚姻多的现象。青年择偶的范围也极小,绝大多数是在同一个自然村寨,最多也不过在一个行政村。
由于早结婚,早生育,这里有些不到40岁的人就成了祖父祖母。不少人几乎是“孩子生娃娃”。另外,不出村寨的近亲结婚,也造成了痴呆人多。如这个乡有一村民小组共34户,其中7户单身汉是痴呆人。
我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是没有严格执行婚姻法的结果。这些地区要对农民进行婚姻法的教育,让人们都了解早婚的害处、结婚登记的必要、近亲结婚给后代造成的恶果,等等。同时,有关部门也需要采取措施,纠正、制止那些违法行为。
湖南省五交化公司 余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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