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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人民生活中扎根——人大代表谈法制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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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0
第2版(要闻)
专栏:

要在人民生活中扎根
——人大代表谈法制建设
本报记者 陈维伟
这个声音,在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呼唤得更响亮了:健全法制,让法制在人民生活中扎根。学法方能知法,知法方能守法
“法制在人民生活中扎根,这个题目好”,年逾古稀的福建省人大代表李景禧教授对记者说:“抓好普法教育是个核心问题。当然,不必要求大家都去背条文。法律这碗饭我吃了50年,是不是所有的法律都掌握了?不可能。我看关键在于通过学法,树立法律意识,懂得法律是保护我们每个人合法权益的。有些人受到欺负,不找司法机关,而是找有权有势的人,为什么?不懂法。他们只知道依靠人,依靠权,而不晓得依靠法。这也反映了法律观念的淡薄。法律意识如何产生?靠群众中自发产生是不可能的,要靠外部来灌输。因此,普法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五年普法只是暂时的解决办法,最要紧的还是长期教育,从小教育。法律之中,宪法是根本,应当是普法的重点。我建议,大学生,不管是文科的,还是理工科的,都要设宪法课。学法方能知法,知法方能守法。”法制力求健全,健全讲究配套
来自东北几个大、中、小企业的人大代表俞泽猷、宁佩英、吴量、张丽珍,在一个座谈会上谈到健全法制的问题。他们认为:企业要改革,必须有法制来保障,没有健全的法制,许多事情就很难办。比如,厂长经理在企业中处于法人地位,但他的权是什么、责是什么,法律上应有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会无所适从。
这几位代表特别呼吁:希望《工业企业法》早日通过实施。他们认为,《工业企业法》不实施,其它一些法律,如企业破产法就很难真正落实。所以,健全法制,要讲究配套。立法还需执法,执法还需监督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军代表,自新中国诞生时就从事政法工作。他说:“这七八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几十部法,可以讲我们是‘有法可依’了。但是,立了法,还要执法;执法,又需要监督。这样,法律才有实效,并保证正确施行。谁来监督?——人大常委会,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监督谁?——‘一府两院’即政府、法院、检察院。当然要依法监督,不是干涉日常工作。遗憾的是,这种监督目前在法律上还未形成完整的程序。人大只能做一些视察、听汇报、提意见之类的工作,遇到某些错案,只是按来信来访处理,这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监督还是很不够的。”张铁军代表还告诉记者,他已经多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这个问题,这次会议上又做了进一步阐述,希望全国人大能够尽早拿出一个完善监督程序的方案来。
(附图片)
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案组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工作。他们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储入计算机,为有关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贾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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