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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友谊 加强合作 “中国—联邦德国经济法讨论周”在京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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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增进友谊 加强合作
“中国—联邦德国经济法讨论周”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晓渡报道:4月6日在北京开始的“中国—联邦德国经济法讨论周”活动于4月10日结束。通过报告讨论等活动,增强了双方法律界的相互了解,将促进两国经济、技术、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近几年来,中国和联邦德国在政治、经济、科技以及文化等方面的交往越来越密切。联邦德国已成为中国在西欧的最大贸易伙伴。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两国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关系,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基于这一愿望,两国司法部长曾于1986年10月商讨签订了司法交流协议,经济法讨论周活动正是其中的一个项目。
以德中法学家协会会长、国会国务秘书贝诺·爱尔哈特为首的联邦德国的27位法学界专家、教授和律师,在讨论周活动期间,曾就联邦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特点,以及如何运用法律保护正当市场竞争,打击不法竞争等问题,作了报告和阐述。
参加讨论周活动的中方代表,也就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投资环境,以及有关外资在中国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和阐述,并说明近几年来,中国加强了立法工作,而各项经济法律和法规占立法总数的一半,所以说,今天中国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在主要的基本的方面是有法可依的。
双方就以上法律的实施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司法部牵头,并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专利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等单位合作,组织了这次讨论周的活动。
又讯 4月10日下午,国务委员谷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参加“中国—联邦德国经济法讨论周”活动的联邦德国客人,并就德国客人所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中国司法部部长邹瑜和联邦德国新任驻华大使韩培德先生也参加了这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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