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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选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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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3
第5版(理论)
专栏:

文学的选择
殷白
文学总是有所为的。如果说生活是土壤,那么有所为就是动力。创作要有冲动,冲动必有原因,决不会无缘无故。从古代神话到现代派小说,都可以寻出产生的原因。各有所为,总有所为,无非是所为的不同,作者主观上承认与否。有所为是纷繁浩瀚的文学大海里潜在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前辈作家一再阐明过的、无可辩驳的科学论断。
文学需要发展,需要创新。我国最近十年的文学,提出解放思想,勇于探索,重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大大推进了新时期文学的发展繁荣。但并没有否认有所为。实践的经验启发了我们的信念: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得更好,文学自身也会发展得更好。
服务不能强迫,文学无需命令。“二为”要靠自觉,靠作家的社会责任感、时代使命感所激发起来的全部生活热情和艺术才华。
鲁迅在20年代自称做的是“遵命文学”,并不是真有谁下的命令。他自己解释:不是听从“金元”和“指挥刀”,而是“心甘情愿”地遵从革命的“将令”。鲁迅的全部实践证明他的“遵命文学”实质是高度自觉的文学,这是不可以从字眼来误解和曲解的。
“工具论”的谬误是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它脱离生活,违反了文学的现实主义,并不在工具这个字眼。文学的服务性能并不辱没文学的本体性能,文学本体的价值品格恰恰是在服务中表现和完成的。相反,不要服务只要本体的文学是不存在的,离开为绝大多数人民服务而标榜绝对“自由”的文学也是不存在的。有之,只能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自由”,仍然是有所为的“自由”。
文学总有所为,而作家应有所不为。这构成了文学发展的辩证法,并为我国文学史上前辈作家们的艰辛历程和严峻操守所证明。我国最近十年的文学,针对“文革”的倒退和禁锢,曾提出开放题材,打破禁区。似乎什么都可以写,但究竟应该写什么,怎样写?轻重缓急的摆法,可写,可不写之区分,严肃的作家不得不作认真的思考,负责的取舍。当时还在世的茅盾同志就说过:题材无禁区,作家有选择,就是换一种语言提醒作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文革”时期假大空的现象,文学的拨乱反正首先致力于恢复和发展我国现实主义的传统,“写真实”的问题也被重新提出热烈议论起来。我认为:凡文学必须具有真实的品格,凡真实却不都具有文学的品格。换句话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究竟写哪一种真实,写什么样的真实,写这种真实而不写那种真实,作家还是需要思考和选择的。
总之,题材十分广泛,真实各种各样,文学总有所为,作家应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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