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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靠补贴”迈出第一步——波兰采取的三项改革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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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3
第7版(国际)
专栏:

向“不靠补贴”迈出第一步
——波兰采取的三项改革措施
周象光
“改革取决于平衡,平衡取决于改革”,波兰一位经济学家的这句话概括地说明,经济的不平衡已成为波兰经济改革的最大障碍,而实现平衡则是波兰经济改革第二阶段的首要任务。
波兰国家预算已连续7年不平衡,赤字总计达6000亿兹罗提,其中去年为1500亿兹罗提。庞大的预算赤字同长期以来对工、农、商各业实行补贴政策密切相关。在国家预算中,国家对企业产品的生产、销售等财政补贴额,一直占较大的比重,80年代头两年曾高达65%以上,而用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福利和国防工业的只占一小部分。这种补贴政策使许多亏损企业长期靠领取补贴或争取减免税收来过日子,因而它既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也难于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波兰政府今年开始实施逐步减少补贴的四年计划,预计4年后政府用于补贴的开支将降至占整个预算支出的10%。
取消补贴,势必要导致价格上涨,因此必须同时对价格体系进行改革。价格体系改革的中心思想,是使价格“现实化”,使国内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联系起来,合理地发挥价格的职能。目前波兰存在官价、调节价、议价、自由价等几种价格,其中官价占40%,议价占50%以上,调节价、自由价等只占很小比重。从今年起,将进一步扩大议价范围,缩小官价、调节价的比重。许多原属官价的商品,如化纤、棉花、橡胶、水泥等原材料和大米、鲜奶油、火柴以及定量供应以外的糖类,都将改为议价。国家规定提价的最高幅度,以此来影响价格的形成。与此同时,政府还将采取“积极的汇率政策”,实行外汇牌价制,使兹罗提对外汇的比价接近实际。
随着物价的提高,职工工资也将相应增加。鉴于近几年工资增长速度往往超过生产的增长并导致通货膨胀,政府规定今年工资增长不得超过12%,否则每超过1%,就征收500%的超工资税。但因出口获利而增加的工资则不受此限,以鼓励出口创汇。工资改革的核心是使工资同劳动成果挂钩,以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方面波兰已作了多种探索,其中最主要的是实行带有浮动成分的“工厂工资制”,工资等级由企业自定,上不封顶。有些企业还采用作业队集体承包的形式。商业部门正在试行代售佣金制,最高佣金可占工资的80%。
波兰的经济改革是从去年夏季转入第二阶段的,在此之前,着重于恢复经济和制定改革的法律措施,现已转入具体实施阶段。减少补贴、改革价格和工资体制,是今年开始实施的3项重要措施。波兰经济界人士认为,如果上述措施能够取得成果,波兰就能在力争实现经济平衡、走向“不靠补贴的生活”的道路上迈出重要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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