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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残粥剩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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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3
第8版(副刊)
专栏:

论“残粥剩羹”
诸葛立早
“残粥剩羹”,系指饭店、宾馆餐桌上的剩余物资。这也配论一论吗?也许会有人反唇相讥。我当然得回答:请听听鄙人的论,再讥不迟。
中式酒席的“残粥剩羹”问题,与旧时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40年代曾在《生活导报》上写过一篇题为“劝菜”的文章。他当时这样说:“西洋每人一盘菜,吃剩下来就是暴殄天物;咱们中国人,十人一盘菜,你不爱吃的却是我所喜欢的,互相调剂,各得其所。因此,中国人的酒席,往往没有剩菜;即使有剩,它的总量也不象西餐剩菜那么多,假使中西酒席的菜本来相等的话。”月过星移,王力先生当时所说的情况,现在已不复存在。
不少报刊对这个问题已作了披露。先是浙江的报纸,对杭州一些大宾馆、大饭店把餐桌上的剩余物资倒进了泔水缸的情况作过报道。最近,《半月谈》杂志对此问题又有议论。从报刊披露的情况看,那些“残粥剩羹”(姑且用这个老名词替代),不仅量多,有时竟占酒席佳肴的一半;而且质好,甚至整盘、整盆的菜原封不动地从厨房到饭桌再到泔水缸。于此可见问题之“严重”。
我并不否认,宴席上剩下一些东西,是在所难免的。“众口难调”,不但不能照肚皮做饭,而且也不能叫人吃不下硬吃。否则,真要人带着“食母生”一类的助消化药去赴宴了。然而,既然“残粥剩羹”成了一个问题,总得找出路解决,我想,这也是情理之中的。
出路之一,少请客。请客应酬之风,决非一种好风气;特别是用公款请客,更得有所节制。在“公宴”上,吃来吃去往往以“老面孔”居多。中午这个宾馆,晚上那个饭店;今天你请我,明天我请你,肠满胃倒,食欲必然不振,“残粥剩羹”者多,便是必然的了。
出路之二,量“吃”而“请”。已经有人著文说,现在,“公宴”上,主人常常关照客人:“没什么菜!”但实际却是“七个碟子八个碗”里的佳肴冒尖,于是乎,不少美味菜因吃客舌腻肠满而成为摆设。也是王力先生,30年代曾参加一次宴会,饭碗被鱼虾鸡鸭堆满之后,突然把筷子一放,宣布吃饭了。直到主人劝了又劝,他才说:“那请给我换一碗白饭来!”虽说少年气盛,却道出了量“吃”而“请”的道理。
出路之三,“吃不了,兜着走”。在海外,有的酒家的侍者,主动把顾客吃剩的东西,用食品袋“打包”让顾客带走;有的上层人物请客做客,公文包里也有塑料袋、饭盒,供“收拾残局”之用。在上海的结婚宴席上,双方家属都带着处理“剩余物资”的器具,也是一条“不成文法”。唯独“公宴”往往例外,怕人说“假公济私”吗?我看,除特殊场合,带走比扔掉要好。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古训之新义,不用我饶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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