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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职工队伍 促进企业发展 廊房乡镇企业实行养老金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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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4
第3版(经济)
专栏:

稳定职工队伍 促进企业发展
廊房乡镇企业实行养老金保险
本报讯 “‘入保’好比‘转正’。”“工厂保我们,我们保工厂。”这是河北省廊房地区一些乡镇企业职工对实行养老金保险制度的感慨。
乡镇企业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哪里钱多往哪里跑,一度成为廊房地区较普遍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职工没有退休制度,养老得不到保障。1985年行署同地区保险公司首先在固安县开展乡镇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试点。1986年全区9个市县分期分批地开展了这项保险业务。到年底,全区入保企业已达196个。入保职工2709人,保险费资金达53.4万元。
养老金保险采取“三分”“四可”的灵活办法。三分是分期、分批、分档次,不搞大拨轰,不吃大锅饭,亏损企业不能参加养老金保险,根据企业不同的经济效益,分不同档次,税前列支保险费。档次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四可”是可保、可停、可续、可补。规定参加保险的企业由盈变亏,即可停止保险;由亏变盈,还可以继续参加保险。这样,把养老金保险这项社会福利事业同企业管理结合起来,稳定了职工队伍,进一步激发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目前,投保的乡镇企业职工人数正在继续增加。
(王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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