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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批评依法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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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接受批评依法办事
你报2月21日第五版刊登了《我厂女工分房受歧视》的读者来信,以及全国总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的答复,对我们的批评是正确的。在过去分房中由于我们法制观念不强,没有解决好女职工的住房问题,我们将认真检查过去的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将制定出合理的分房方案。在今后分房时,我们坚决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的有关规定,做到男女职工享有同等的申请住房权利,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
山东潍坊市长城门窗工业公司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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