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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容践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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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法律不容践踏!
在进行法制教育的今天,我市居然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摧残妇女的案件。身为政法干部的杨志平知法犯法,私设“公堂”,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摧残黄红莲。这是令人难以容忍的。看到我们的姐妹被摧残,我们感到非常痛心。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杨志平。
杨明球滥用权力,纵子作恶,也应受到追究。浈江区调查组不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而是袒护罪犯,对受害者落井下石。有关部门也应对这个调查组的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广东韶关市总工会
女工干部一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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