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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征工作必须按政策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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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22
第2版()
专栏:经济生活简评

秋征工作必须按政策办事
目前各地人民政府正在布置秋征工作,部分地区已开始征收。绝大部分地区,严格遵照中央的规定,布置与进行征收,这是对的;但也有个别地区,在秋征工作中,发生了不按政策办事的现象。例如,湖南长沙县土地改革虽已完成,但查田订产工作作的很差。有的乡瞒田百分之二十;个别乡竟达百分之五十左右;有的乡甚至至今未造负担册子。这样,长沙县就无法实行依率计征的秋征政策了。该县很多乡村,是按农业人口多寡,每人平均借征一百斤谷,在完成征收“任务”后,再评议计算,“长退短补”。有些农民不知道“长退短补”,因而发生了疑虑。有人交的公粮不合规格;有人甚至在公粮中掺水掺假。中共长沙地方委员会发现这一偏向,已发出紧急指示,加以纠正。
为什么发生了这种偏向呢?这是因为,该县部分干部尚不了解正确贯彻农业税收政策,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可以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他们在秋征工作中,就采用了贪图省事而致草率从事的办法,结果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农民的生产情绪。
毛主席在“论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中,曾明白指示,应当“使农民能够按照自己耕地的量与质计算交税数目。农民有了这个计算,就可计算他全年全家收支的比例,就可放手进行生产,而增加生产积极性,保证粮食的增产;政府征税时也就不发生不公平的问题了。”在进行秋征工作中,以及进行其他工作中,应该无条件地执行毛主席这一英明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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