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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增船的蠢事不能再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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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5
第4版(经济)
专栏:短评

盲目增船的蠢事不能再干
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渔业法有关规定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以及《关于近海捕捞机动船控制指标的意见》,是对近海渔业生产采取的两项重要措施,标志着我国渔业资源的管理,已由制定禁渔区、休渔期,限制捕捞品种长度和网目尺寸等间接管理措施,提高到限制船数、马力和渔获量等直接管理措施上,把近海渔业生产进一步纳入了科学管理的轨道。
早在1979年,一些水产专家就提出了近海捕捞渔船应裁减一半的建议。1983年,有关部门更明确指出“当前的关键是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停止近海渔船的盲目发展”。但由于种种客观困难和主观原因,近海渔船盲目发展的趋势一直有增无减。据1986年上半年普查,全国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已达15.7万艘、计553.9万马力,分别比1983年又增加63%和32%,近海渔船的失控,不仅导致主要经济鱼类资源继续恶化,争夺渔场矛盾加剧,而且渔船单位马力产量已由70年代的1吨下降到1985年的0.56吨,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本来,渔业生产的规模,应以生产对象的可获量为依据。水产资源是一种生物资源,既为自然环境和生物间互相依存的关系所制约,更受捕捞强度所影响。我们的生产方向和生产规划,应符合水产资源变化的自然规律。“竭泽而渔”无异于“饮鸩止渴”,这种蠢事再也不能干了。
贯彻执行这两项措施,关键是各级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树立全局观点,根据本地资源情况,积极调整生产结构,引导渔民开拓新的生产领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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