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阅读
  • 0回复

北京市城建四公司 实行周转材料租赁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北京市城建四公司
实行周转材料租赁制
本报讯 过去,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总公司第四公司使用的钢模板、钢管架、脚手板等建筑周转材料是由公司负责购置,工程处、队使用的。由于责任不明确,管理上摔、扔、割、垫等现象严重,浪费很大。1986年初,该公司推出周转材料租赁办法,工程处、施工队根据承担工程的用料需要向公司租赁这些周转材料。这样,加速了公司物资周转,消灭了“货到地头死”的现象;也减少了建筑周转材料的浪费。1986年比上年同期减少材料损失51万元。
(王亮 李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