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对违法抗税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8
第1版(要闻)
专栏:来信

对违法抗税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编者按:税法是国家法律,抗税已违法,又大打出手,聚众肇事,此类事应引起当地政府及政法部门密切注意,决不能让少数人公然破坏国家法律尊严。近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九条决定,希望各地严格贯彻执行。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违反税收法纪,公然抗税、围攻税务机关、殴打税务干部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妨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进行,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今年3月11日,山西省临猗县七级乡税务所会计吴世清在征税中发现,该乡供销社食堂在购货时用白条付款的问题严重,要求食堂自查后向税务所汇报。该食堂承包人韩引来十分不满,在他默许下,不法歹徒张东生、陈随社于当晚冲入七级乡税务所,用铁棍、钢锉、菜刀等凶器,将3名税务人员打成重伤。(韩、张、陈3人已逮捕)。去年8月28日下午,借住在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跃进村的一批商贩,拒不办理纳税登记和交纳税款,竟纠集众多人,围攻22名税务人员,砸坏税务人员自行车6辆,先后有14名税务人员被打。直至第二天凌晨,税务人员在公安人员保护下,才从包围中脱身。
据不完全统计,1986年福建省共发生殴打税务人员事件88起,被打人员104人。广西1986年1至8月就发生165起围攻税务机关事件,97人被打伤。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对抗税的不法分子处理不严,打击不力,有的地方甚至当作一般民事纠纷处理,结果助长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围攻税务机关、殴打税务人员的暴力行为,必须绳之以法,严加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本报记者 王锦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