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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纪委认真加强党内监督 一年查处违纪案一百五十余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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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1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济宁市纪委认真加强党内监督
一年查处违纪案一百五十余件
本报讯 中共山东省济宁市纪委在端正党风工作中,认真加强党内监督,促使各级领导班子自觉抓党风、带头正党风,形成了全党抓党风的好局面。
1986年年初,济宁市纪委在总结过去抓党内监督工作的经验教训中发现,各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检查监督执行得比较好,但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却没能很好地实行。针对这一情况,市委、市纪委认为,必须加强纪委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实行纪委定期汇报党风的制度。即各级纪委每季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和自身端正党风的情况。汇报中做到“一重五不”:重真凭实据,不捕风捉影、不感情用事、不虚夸成绩、不隐瞒问题、不怕打击报复。为使汇报的内容准确、具体、扎实,各级纪委注重调查研究,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参加同级或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调阅民主生活会记录,进行党风大检查,发挥市县两级信访窗口作用和配合组织部门考察班子,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民意测验等,从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和掌握情况,经过综合分析,作出基本估计。
在实行党风汇报制度中,济宁市纪委注意抓好信息反馈,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对汇报中反映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通过通报、登报、组织报告会、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法进行表彰和推广。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摆到桌面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教训,加以解决。对严重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一年来,这个市纪检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56起,其中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7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严肃了党的纪律。另外,对党风不正、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建议党委进行了调整。
 (贾传宇 李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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