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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努力宣传婚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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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2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我要努力宣传婚姻法编辑同志:
读了九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指示后,使我十分惊讶的,是中南区一年多来被害或自杀的妇女就有一万多人。这个惊人的数字,是值得我们作妇女工作的同志特别注意的。
我是一个作女工工作的。我很惭愧,我自己因为没有认真地学习婚姻法,所以也就不能向女工们全面地和深入地讲解婚姻法的道理;而对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又认识不足,没有根据男女职工的思想情况,进行耐心的宣传教育工作。
女工委员们经常向我反应,某些女工,由于旧社会的影响,对婚姻问题,有着不正确的认识。如我区同立合线厂有些女工,对男子有依赖思想。另外还有不少女工对自由恋爱有着顾虑,怕本厂工人笑话,又怕家庭干涉。例如女工安淑英和一个男工恋爱,被她母亲知道后,认为“给家里丢了丑”,要和她脱离母女关系,同时本厂工人也起哄。
过去我总觉得这些情况是过渡时期所不可免的,而没有重视。今后,我要好好地学习婚姻法,耐心地宣传婚姻法,使女工们确实了解婚姻法的精神,并执行起来。
北京市总工会第七区办事处 刘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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