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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铝合金厂多引进一台日光照射仪,当事者立即向上反映,但厂领导在审核合同时竟忘记删掉,结果: 一马虎浪费32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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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天津铝合金厂多引进一台日光照射仪,当事者立即向上反映,但厂领导在审核合同时竟忘记删掉,结果:
一马虎浪费32万元
国家审计署提供的材料说,天津铝合金厂1985年11月8日与日商签订了进口日光照射仪和落砂试验仪的合同,刚刚过了10天,这个厂又与日商签订了购进氧化设备的备品、备件合同。日方在报价单上又添上一台日光照射仪。氧化车间的同志发现后立即反映给厂领导。而领导在审核合同时,一马虎忘记了删掉。事情过了半年,当设备运到后才发现多引进了一台日光照射仪。这台价值32万元的设备只好闲置起来。
马虎至此并未完。这台多余的设备进厂时就发现价值3000多元的天车开关柜原来是一个空盒子。这本来应主动与日商交涉,要求索赔。可是,厂领导又马马虎虎了半年,直到审计部门查核此事时,方才向日商提出索赔。
有人提出:如果这32万元是厂领导个人的财产,也会如此马虎吗?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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