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严禁私自制造炸药火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严禁私自制造炸药火炮
二月以来,我省一些农民因私自调配炸药、制造火炮,而多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二月十三日,安岳县天林乡农民唐永友私自生产火炮,试放时引起爆炸,炸死三人,重伤一人。二月二十日,安岳县大堰乡农民李长伟将五公斤氯酸钾与硫磺配制炸药,因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爆炸,当场炸死二人,重伤一人。二月二十六日,乐至县余家沟村民唐振学的儿子拿着一瓶炸药玩耍,引起爆炸,炸伤了八名孩子。
这类事故在其它地区也时有发生。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禁私自调配炸药、制造火炮。
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 刘新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