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阅读
  • 0回复

保外就医期间能否干临时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保外就医期间能否干临时工?
人民日报编辑部:
1985年,我因犯盗窃罪,被判两年徒刑。1986年4月,我患肺结核被保外就医五个月。这期间,我在一家化工厂做临时工。同年9月,原劳改队将我收回。今年1月,司法部门的领导人认为我在保外就医期间干临时工是错误的,因此对我作出强制留场6个月的处分。请问:我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对我的处分是否妥当?
河南焦作市 张林
张林读者:
保外就医是指在押犯在服刑期间,因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在监外就医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方法。如果犯人的疾病已基本痊愈,劳改机关就应将其收监执行,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外就医是对罪犯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政策的具体体现。保外就医的对象只适用于在押犯身患严重疾病,且家庭有较好的治疗和护理条件。监狱、劳改队事前还要与犯人家属及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并报请省、市、自治区一级的劳改机关批准。由于保外就医者身患严重疾病,因此他们不可能参加工作或劳动;如果保外就医者的身体已痊愈到可以参加工作或劳动的程度,劳改机关就应立即将其收监执行。你来信提到自己保外就医期间,曾在一家化工厂干临时工。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违反了1982年公安部颁布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你应深刻反省,并接受执行机关的处罚。
你来信询问:司法部门对你作出强制留场6个月的处分决定是否妥当?我们在不了解你的案情和没有听取当地司法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很难发表意见。不过,你可以看看对刑满人员强制留场的有关规定。198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中规定:“没有改造好的劳改罪犯,劳改期满后留场就业。”依据这一决定,劳改机关视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而决定是否将其强制留场就业。强制少数没有改造好的刑满人员留场就业,是为了震慑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不致再危害社会,同时促使在押犯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本报法律顾问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