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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县志敲响的警钟 山穷必水尽,毁林定招灾。“六五”期间,广西五年就有三年遭灾,去年则季季有灾,到今年三月中旬,旱象仍在继续加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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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广西新县志敲响的警钟
山穷必水尽,毁林定招灾。“六五”期间,广西五年就有三年遭灾,去年则季季有灾,到今年三月中旬,旱象仍在继续加剧。
本报讯 记者郑盛丰报道:日前,记者查阅广西一些新编写的县志,上面普遍记录着一个令人不安的史实: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
新编《上林县志》稿记载:上林县从1720年至1936年的216年间,发生重涝灾19次,平均10年不到1次;建国以来,重涝灾增加到平均每10年2.8次!
新编《宾阳县志》稿写道:1958年以前的23年,有8年发生旱涝灾害;1958年后的23年,有18年发生旱涝灾害!
新编《宁明县志》稿的记录也同样严峻:1933年到1983年的50年间,宁明县共发生旱涝灾害33次,其中前25年11次,后25年22次!
这些新县志上述记录的共同特点是,时间越往后,自然灾害越严重。进入八十年代,几乎年年有灾。如宁明县,1980年和1982年水灾,1983年旱灾,1984年水灾,1985年和1986年,每年的水灾竟有三次之多!
灾害增多,并非只限于个别县和局部地方,就广西全区来说也是如此。仅“六五”期间,广西五年就有三年遭灾。进入“七五”第一年即1986年,则季季有灾,直到今年3月中旬,旱象仍在继续加剧,造成全区1/5的中型水库干涸,1/3的稻田无水栽秧!
水旱灾害加剧,根源何在?广西许多新编县志反映出一个共同的主要原因:自然生态特别是森林日益受到不应有的严重破坏!如据新编《上林县志》稿记载,位于该县西侧的广西著名的大明山林区,1958年以前拥有林区面积88万亩,1958年后的二十多年间,经过三次较大的乱砍滥伐,现在只剩下48万亩了!森林大面积减少,生态严重失调,林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的作用大为削弱,水旱两害易于形成。仍以上林县为例,大雨后从大明山到上林县城的洪峰,森林破坏前需五六小时,近年缩短到一二小时;在降雨量相同的情况下,发源于大明山流经该县的主要河流清水河的水位,由50年代的5米增到70年代以后的7米多;受林区涵养的耕地,过去可达半个月的保水田,现在只能保7天!
令人忧虑的是,类似大明山林区的破坏几乎随处可见。统计资料表明,尽管林业部门在造林护林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广西近几年每年毁林面积仍高达100万亩左右。森林的年采伐量已远远超出年生长量,森林覆盖率逐年下降。这种掠夺式的“生产”方式,过量采伐森林资源,给人类带来的不是福音,而是灾难!一些生态环境工作者和新县志编纂人员,要求记者借助报纸吁请社会: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警钟应当长鸣!这种情况已引起当地党政机关的关注,并着手考虑对策与措施。广西区党委和区政府于今春作出决定:发动全区人民大力植树造林,争取用15年时间绿化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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