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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计量的监督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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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加强民生计量的监督管理
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是继《计量法实施细则》之后的又一个重要行政法规,对于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其量值是否准确可靠,影响到各行各业的经营管理和千家万户的实际利益。例如,商业领域因计量器具失准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往往会在消费者中引起心理反感,损害社会主义商业声誉;在经营单位之间引起经济纠纷,影响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经营管理。医疗单位用于化验、诊断、司药、治疗的计量器具如果失准,就会严重影响患者的康复甚至危及生命。至于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方面使用的压力表、瓦斯计、粉尘测量仪等计量器具失准失修,将会导致爆炸伤亡事故。凡此种种都说明,国务院制定强制检定管理办法,加强民生计量的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对民生计量实行强制检定,既适应搞活经济、加强管理的需要,又体现了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的宗旨。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很强,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从各方面给予支持。使用单位则应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申请周期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计量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强制检定的有关规定,经常进行巡回检查,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计量所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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