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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唆使他人进行招摇撞骗活动 周明山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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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23
第1版(要闻)
专栏:

策划唆使他人进行招摇撞骗活动
周明山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新华社太原4月23日电 (记者张进兴、张怀京)山西省运城地区原绿化委员会主任周明山因策划、唆使他人冒充中央办公厅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不久前被中共运城地区纪委开除党籍。他的地区绿化委员会主任职务也已被运城行署撤销。中共山西省纪委最近就此事向全省发了通报。
通报说,今年51岁的周明山,1956年入党,1962年任绛县南柳大队党支部书记。1966年以后,曾担任过绛县县委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主任,运城地区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地委第二书记,沁县县委书记,闻喜县委书记。1980年3月和1986年2月,山西省委和运城地委鉴于周明山工作不称职,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先后免去了他的运城地委第二书记和闻喜县委书记职务。对于这两次工作调整,周明山到处散布不满言论,1986年8月间还为此给运城地委、闻喜县委领导同志发了“公开信”。
中共山西省纪委的通报接着谈到了周明山策划、唆使北京一个单位的一名女干部冒充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来到闻喜、夏县、绛县和运城地委招摇撞骗,制造所谓“中办派人来为周明山落实政策”的骗局。中共运城地委经过调查,弄清了事实真相。进行撞骗活动的北京某单位女干部向运城地委写了检查。
通报说,周明山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竟策划、唆使别人冒充中办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严重地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其错误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已经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
通报要求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中吸取教训,自觉地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持做到言行一致,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立志为党的事业、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大事,不要一心想着做“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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