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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些地区人民银行不应该滞压国家购棉汇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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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24
第6版()
专栏:来信摘要

湖北某些地区人民银行不应该滞压国家购棉汇款
湖北省各地一再发生人民银行滞压花纱布公司汇款的事情,严重地影响了国家及时收购棉花的工作。如石首人民银行滞压沔阳花纱布分公司拨汇藕池花纱布支公司的购棉资金六亿元竟达六个月零二十五天之久;监利人民银行也滞压沔阳花纱布分公司拨汇监利花纱布支公司购棉资金四亿元达三个月;其他如麻城、宋埠、樊城等地也有类似滞压情况,滞压日期二十多天、十多天不等。某些地区人民银行滞压花纱布购棉汇款后还表现严重的不负责任现象。如黄冈花纱布支公司八月一日由团风人民银行拨汇黄梅营业所预购棉花资金一亿五千元,直到八月二十七日还未拨到,黄冈支公司向团风人民银行查询,得到答复是:“款当天就汇出了。合约上订明银行负责当天汇出,中途电讯耽误,银行不负责。”这是严重的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滞压花纱布公司汇款,既影响了国家贸易资金的周转,也影响了收棉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国家银行的信誉。我们认为,湖北省人民银行应重视这些严重情况,切实追究滞压原因和责任,防止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靳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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