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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民事调解成效显著 41个乡镇无矛盾激化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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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兴隆县民事调解成效显著 41个乡镇无矛盾激化现象
本报讯 河北省兴隆县根据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活动分散,民事纠纷增加的新情况,深入开展争创“少纠纷、无激化、无犯罪乡”活动,收到明显效果。全县42个乡镇中已有41个成为无矛盾激化乡。去年,全县调解民事纠纷2537件,调解率达98%,成功率达88%,防止矛盾激化事件22起。目前,全县城乡安定团结。
兴隆县与北京、天津、唐山、承德四市的七个县接壤。全县28万人口分散居住在295个行政村的3000多条山沟中。过去,由于忽视了民事调解工作,民事纠纷多,因矛盾激化造成人员死伤的事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该县从1984年以来开展了争创“少纠纷、无激化、无犯罪乡”竞赛活动,加强了对民事调解工作的领导。
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
近两年来,这个县通过整顿、调整、充实,建立健全了县、乡民调领导小组,行政村、厂矿、集市、街道建立了民调委员会和调解小组,加强了对调解员的培训。目前,全县的民事调解组织达到391个,调解干部1792人,并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去年仅七个市场调委会,就调解纠纷330件,预防矛盾激化20起。近年来,该县还与邻县的部分乡村、厂矿建立了联合调委会,促进了调解工作的横向协作。兴隆县的西区、江湖峪村与遵化县马兰关一村,因林权纠纷,打了十年官司。两县的三个村建立了联合调解委员会后,很快解决了这个老大难问题,长城内外的兄弟村由冤家变成了朋友。
落实责任目标化管理。
兴隆县对司法助理员和调解干部的工作,实行了百分考核目标责任制管理,把法制宣传教育、纠纷调解率、成功率、防止矛盾激化率等分成若干小指标,落实到人,年终考核。这就把调解干部的工作成绩和工资、补贴、奖金直接挂钩,做到有奖有惩,增强了调解人员的责任感。
加强对纠纷的预测。
兴隆县司法系统的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不同的纠纷在不同的时期、地域、层次发生或发展的原因、特点、规律,预测发展趋势,及时组织群众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制定预防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民事纠纷的增加和激化。县司法局调查15个乡村后,发现承包土地、果树纠纷激增,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便建议公证机关对承包合同实行公证。合同公证后,这类纠纷显著下降,农业生产得到了持续发展。
(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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