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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上瞒下有令不行 点招内招有禁不止 渠县劳动人事局违反招工政策 已办手续的一百四十六人中一百三十六人是干部子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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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欺上瞒下有令不行 点招内招有禁不止
渠县劳动人事局违反招工政策
已办手续的一百四十六人中一百三十六人是干部子女
本报讯 记者贾昭全报道:四川省渠县劳动人事局欺上瞒下,有令不行,“点招”“内招”,有禁不止,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招工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去年计划招收的188名全民合同制工人均系“点招”、“内招”,已办招工录用手续的146人中136人是干部子女。对此,群众愤愤不平。
渠县是个拥有百余万人的大县,去年国家下达给该县全民所有制企业招工指标188名。10月16日,主管招工工作的县劳动人事局向县政府送交了关于做好招工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了三种招工方案,其中第二种方案是:“将指标分别下达给各部门和待业人员所在系统或地区,由各主管部门落实招工任务后,根据所需工种,按规定考核择优。”早在去年7月,国务院就对劳动制度进行了改革,明文规定:废止“内招”职工子女的办法;国营企业招工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但是,报告却以“有利工作,减少矛盾”为由,建议县政府采用第二种方案。11月上旬,县政府和县委同意劳动人事局的建议。中旬,达县地区召开招工工作会,会议除强调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外,还决定各县要统一组织文化考试,并统一制定了招工简章,请到会同志讨论修改,带回参照执行;同时还规定:地属以上单位待业人员就地参考。会后,渠县劳动人事局既没向县政府汇报地区招工工作会议的重要决定,也没有建议县政府纠正原定招工方案,仍旧拿出他们早就准备就绪的“点招”、“内招”并将地属以上单位排除在外的指标分配方案让县政府拍板。11月26日,县政府、县委同意了劳动人事局提出的指标分配方案。11月28日,招工工作正式开始。
渠县1986年度的全民招工由于没有面向社会,没有统一组织文化考试,而是面向机关,面向干部,面向领导干部,搞“点招”、“内招”,因而所招工人出现了五多五少的现象,即干部子女多,工人和居民的子女少;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子女多,一般干部的子女少;在职的干部子女多,离退休干部的子女少;党政机关的多,厂矿企业的少;县属部、委、局机关的多,下属单位的少。据对已办理招工录用手续的146人中的139人调查,居民子女1人,工人子女2人,干部子女136人,其中县级干部子女3人,部、委、局和区级干部子女61人,股级干部33人,厂长、经理、书记子女9人,一般干部子女24人,离退休干部子女6人。
渠县劳动人事局在招工中有禁不止,一错再错。他们违反政策,“点招”、“内招”的做法,引起了社会和党内不少同志的强烈不满。从招工开始的第二天起,有的上访,有的写信,有的发电报,纷纷向中央和省、地、县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渠县招工中的严重问题。达县地区劳动人事局收到群众的反映后,于12月3日打电话叫渠县劳动人事局领导去汇报招工工作,当面指出:渠县招工是搞的“点招”、“内招”,并针对渠县劳动人事局在招工中说一套,做一套的问题,严厉批评他们是“挂羊头,卖狗肉”。但是渠县劳动人事局不仅不向县政府如实汇报,反而谎称地区劳动人事局基本肯定他们的做法。12月10日,渠县县委鉴于干部、群众的强烈反映,决定“招工暂停”。11日,劳动人事局突击办理了58个人的招工录用手续。今年1月3日,渠县县委研究制定了补救措施,但劳动人事局贯彻不力。1月7日,达县地委主要负责人指出:渠县招工搞错了,要作检讨,要纠正。1月8日,地区劳动人事局用传真电报向渠县劳动人事局传达了地委和行署领导要渠县立即停止办理招工手续并推倒重来的意见。紧接着地区劳动人事局再次派工作组到渠县调查招工问题,可是,渠县劳动人事局又办了7个人的招工录用手续。
渠县劳动人事局还无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去年12月22日至23日,渠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有3名常委委员就渠县1986年度全民合同工招工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质询,当问及这次招工指标是不是按待业人员的多少分配的,哪个单位分了多少名额时,县劳动人事局在家主管这次招工工作的一名副局长竟含混其辞,避而不答。
轰动渠城的招工事件,在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的过问和中共达县地委、达县地区劳动人事局派人催促下正在纠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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