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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正确处理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关系 企业“三股劲”拧成“一股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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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2
第2版(经济)
专栏:

济南正确处理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关系
企业“三股劲”拧成“一股绳”
本报讯 记者魏亚玲报道: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为使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业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他们采用经济手段,把厂长、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捆”在一起,实行同步考核,同奖同罚,使“三股劲拧成一股绳”,大大调动了企业领导的积极性。
到1986年,济南市已有51%的企业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矛盾。有的厂长感到权力过于集中,什么事情都要找自己来解决,怕得不到各方的支持;有的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则认为,实行了厂长负责制,自己的工作到底该怎么做,心中无数,管事多了,怕影响和厂长的关系。市委、市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作了认真研究,决定对他们进行同步考核,让“三股劲”往一处使。
他们要求各企业以“七五”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为基础,分别制订厂长、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的责任制,确定产值、质量、利润、安全、精神文明等指标或要求。在时间上划分为年度指标和月度指标,定期考核,同奖同罚。这样,就可以促使厂长、书记、工会主席三家围绕企业经营目标,努力开展各自的工作,形成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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